“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这些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口号,在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中随处可见。
然而现实中,不少企业却陷入“排查不停、隐患不减、事故频发”的困境:有的不会排查、盲目整改,有的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忽视管理根源只盯现场问题。
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生命线”,其质量直接决定企业安全防线的牢固程度。本文结合实践经验,聚焦行业痛点,探讨化工企业如何打破困局,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高质量推进。
一、合规底线: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刚性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绝非“自选动作”,而是法律法规明确的强制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从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等多维度,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在此基础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排查频次、治理流程、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为企业提供了操作指南。更值得警惕的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直接将“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为重大隐患,凸显了这项工作的底线地位,企业一旦触碰,将面临严厉的监管处罚。
二、痛点直击: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典型问题
梳理行业实践,化工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共性,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导致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落地。
(一)重现场轻管理,根源排查缺位
不少企业对“隐患”的认知存在局限,片面认为隐患只存在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现场环节,因此排查表全是现场检查项,排查人员直奔现场,对管理层面的漏洞视而不见。曾有专家组为某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企业安全总监反复强调“多查现场、少看资料”,认为设备频繁故障、检修不断的问题根源在现场。但专家组最终查明,问题核心在于管理缺失: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专业管理制度内容空洞,各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设备、工艺等专业现场管理松散。直到此次评估,企业才意识到“排查隐患先查管理”的重要性。
(二)雷同隐患反复出现,整改陷入“死局”
部分企业天天查、周周查、月月查,内查外查不断,却始终摆脱不了“类似问题反复出现”的困境,陷入“排查不完、治理不完”的循环。究其根源,是整改工作仅停留在“点对点”的表面修复,未做到举一反三。隐患产生的原因是动态的,若不能从一个隐患延伸排查同类问题、深挖产生根源,就无法从根本上杜绝隐患再生。
(三)隐患认知模糊,整改盲目无效
一些企业未掌握隐患排查的标准要求,不清楚隐患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风险及整改的合规依据,导致整改要么流于表面,要么引发新的问题。例如,个别企业不了解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对探测器安装高度的要求,为应付检查反复调整同一台探测器高度,却始终不符合规范;还有企业在收到“液化烃储罐管线缺少柔性连接”的整改要求后,违规安装金属软管,殊不知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明确禁止液化烃采用软管,盲目整改反而增加了风险。
(四)排查质量不高,深层隐患漏判
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完整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但台账中的“隐患”多是现场管理不规范、设备卫生差、物品堆放乱等表面问题,真正关乎生产安全的工艺缺陷、设备隐患、电气仪表故障等深层问题却未被排查出来。这种“避重就轻”的排查方式,导致隐患排查失去了核心意义,无法实现风险前置管控。
(五)专业协同不足,未实现“专业安全”蜕变
当前仍有部分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视为“安全管理部门的专属工作”,其他专业部门参与度极低。大中型企业中,有的综合排查时虽集齐各部门人员,但只有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工作,其他部门人员“打酱油”;有的外部检查后,跟踪验证、复查工作全由安全部门和车间承担,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职责缺失。这种“安全专业单打独斗”的模式,违背了“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无法精准识别各专业领域的深层隐患。
(六)重排查轻治理,形式主义严重
部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看上去很美”:管理制度全面、排查表格齐全、档案资料完整,完全符合合规要求。但企业核心诉求是“满足检查”,而非“降低风险”,既不深入分析隐患根源,也不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导致排查与治理脱节,隐患长期存在。
(七)信息化系统闲置,效率提升乏力
不少企业投入资源开发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但实际应用中却“建而不用”;有的系统界面不友好、功能落后,操作起来比线下台账更繁琐,不仅未提升工作效率,反而增加了基层负担,信息化工具的价值无法发挥。
三、破局路径:化工企业高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的实现策略
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高质量发展,需从认知、能力、协同、机制等多维度发力,破解现有痛点,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防控”的转变。
(一)强化精准培训,提升核心能力
学习是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根本。企业需覆盖主要负责人、专业分管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等全层级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训应结合外部检查隐患清单,按轻重缓急推进:针对外部检查提出的隐患及整改建议,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对应的标准规范条款,彻底搞懂“规范要求是什么、企业现状差在哪、正确整改怎么干”,避免盲目整改和重复犯错。通过“以查促学、以学促改”,让员工真正掌握排查标准和治理方法。
(二)推动专业协同,实现“专业安全”转型
隐患排查治理绝非安全部门的“独角戏”,需各专业部门协同发力,落实“管业务管安全”。在排查环节,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等部门需按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定期开展本专业专项排查;在治理环节,各专业部门需承担本专业隐患的跟踪、复查责任。对于综合排查或外部检查发现的隐患,牵头部门应先按专业分类,分发至对应专业管理部门(而非直接下发车间),由专业部门分析根源后,组织全企业举一反三整改,并全程跟踪复查,确保整改质量。
(三)增强主动意识,扩大排查覆盖面
企业不能过度依赖外部检查,需主动构建“点-线-面”的排查体系。例如,当专家指出某车间“安全阀根部阀门未全开、未加铅封”的隐患后,该车间应立即对本车间所有装置开展全面排查,设备管理部门需组织其他车间同步排查同类问题,实现“发现一个隐患、整改一类问题、覆盖全企业范围”。通过主动延伸排查,从“等待专家查隐患”转变为“主动找隐患”,彻底摆脱雷同隐患反复出现的困境。
(四)聚焦根源治理,杜绝表面整改
根源性整改的核心是深入分析隐患产生的全链条原因。以“安全阀根部阀门隐患”为例,设备管理部门需层层拆解:相关法规标准是否已识别获取?员工是否熟悉标准要求?对应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清晰?制度是否开展了贯彻培训?执行情况是否有检查考核?通过全流程复盘,找到管理漏洞、意识缺失、能力不足等根源问题,针对性制定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健全考核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隐患再生。
(五)重视管理隐患,分层精准排查
企业需打破“重现场轻管理”的认知,根据层级差异明确排查重点:集团层级应以管理排查为主,重点核查分子公司、专业部门的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职责是否落实,辅以现场检查验证管理成效;分子公司层级需管理与现场并重,同步排查专业管理工作和车间生产现场;车间层级以现场排查为主、管理排查为辅。同时,企业需完善综合排查表,明确列出各专业部门的管理排查内容和车间现场排查内容,避免排查“偏科”,从根源上解决现场问题频发的难题。
(六)优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
企业需结合自身管理现状,持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将其与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有机整合,优化界面设计和操作流程,提升系统易用性。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隐患排查、上报、整改、复查、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自动统计隐患分布、整改进度等数据,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支撑,真正发挥信息化工具提升效率、强化管控的作用。
四、结语
化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从来不是“完成表格、应付检查”的形式工作,而是守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核心防线。面对当前存在的认知偏差、专业缺失、形式主义等痛点,企业需切实转变观念,从强化能力、推动协同、主动防控、根源治理等方面发力,将隐患排查治理做深、做细、做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消除隐患、降低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