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系统

人员定位及聚集报警,优化巡检,管控现场作业风险

智能化变更管理系统

管控变更风险,优化企业运营

智能化作业许可系统

规范作业许可过程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有效管控作业风险。

双控管理系统

落地化有效运行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

承包商管理系统

承包商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提升承包商安全绩效

安全、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管理中常见的问题隐患
2024-02-06 10:38:10

1、部分企业安委会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做到全覆盖,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部门与企业实际部门设置不完全相符。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未明确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未明确带班人员考核部门及考核频次等内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带班制度,无相关人员签字。

(4)未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部分管理人员职责不符合省政府311号令规定。

2、部分企业制度制定缺失较多,现有管理制度不足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法律法规识别工作不到位,导致企业现行制度制定有缺陷,制度有缺陷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

(2)未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车间装卸作业时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等。

(3)抽查《劳动护品管理细则》,劳动防护用品未制订配备标准,无采购、保管等相应的内容。

(4)抽查《应急预案管理细则》部分内容缺失(如预案的修订,评估内容等)。

3、部分企业变更管理工作开展水平较低,未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变更风险不可控。主要体现在:

(1)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不知道变更管理,不理解变更管理。

(2)变更管理档案不完善,工艺变更中未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艺变更中缺少验收程序。

(3)未将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纳入变更管理制度,无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等内容。

(4)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未提供变更后相关人员的培训资料。

4、部分企业承包商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管理缺失。主要体现在:

(1)企业的事故管理制度中没有将承包商在本单位内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企业的事故管理的内容。

(2)未对承包商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等进行审查。

(3)未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4)未保存承包商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的现场安全交底记录,未保存承运商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未提供审查承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企业建立的承租承包单位人员档案、培训档案、作业票证的相关资料。

(6)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未将消防维保单位等承包商纳入承包商管理。

5、事故/事件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部分企业未将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纳入事故/事件进行管理。

6、部分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和范围不全面。主要体现在:

(1)培训需求调查表内容不符合要求。

(2)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未将全员纳入,未包含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3)安全培训内容记录过于简单,如对培训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内容,无关于操作规程的记录。

(4)安全培训记录未明确学时。

(5)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试卷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强。

7、部分企业特种作业取证不全或学历不符合要求。主要体现在:

(1)未提供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证明。

(2)部分企业涉及防爆电气类作业,但企业内未配备相关电气特种作业人员。

(3)部分企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工、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也较少,不能满足岗位要求。

8、部分企业开停车、试生产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开停车前,企业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未编制安全措施。

(2)未见开停车步骤确认表;未见相关冲洗、吹扫、气密试验记录。

(3)开车前企业未对重要步骤进行签字确认。

(4)无单台设备交付检维修前与检维修后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条件确认资料。

9、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要求。主要体现在:


(1)2019年安全费用提取计划未按照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要求以2018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用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2)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10、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

(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建立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不完善。

(3)仓库储存的物品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存放。

(4)原料库存放的原料未标识原料名称、数量,且与墙的间距不符合要求。

(5)易燃易爆性商品存储库房未设置温湿度计。

(6)采购的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中的法规信息未及时更新,危化品入库未粘贴危化品安全标签,专用仓库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混乱放置,占用消防通道,阻挡消防栓。

11、特殊作业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

(1)部分企业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危害识别不全、未办理作业票。如某企业动火安全作业证涉及的其它作业用电作业票,未填写票号,位号辨识不全,缺少火灾、灼烫、电焊烟尘等;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危害辨识不全面,缺少火灾、灼烫的内容。

(2)部分企业作业票证时间不符,逻辑混乱,动火作业票审批时间晚于动火时间。

(3)部分企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未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

(4)部分企业的动火作业票填写不规范,抽查的动火作业票时间内作业中断超过60分钟,未重新分析;动火作业票缺少安全部门和动火作业监督人签字。

(5)部分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作业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标准的规定不符合GB30871的要求,票证中未按规定每2小时进行一次气体分析。抽查的受限空间作业票氧含量检测频率不足,作业时间为8:30-17:30,只在8:30一次,13:30一次。

(6)部分企业特殊作业监护人员职责落实不到位,甚至缺乏作业现场监护。

(7)部分企业对作业风险辨识分析不到位,甚至缺少风险辨识分析,安全控制措施缺失。

1、部分企业工艺运行管理不规范,联锁投用与摘除存在管理漏洞。主要体现在:


(1)部分企业控制室内所有控制指标未标注仪表位号,易造成操作人员误操作。

(2)DCS控制界面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设置,部分参数报警的低低、低、高、高高限值设置不全或设置的报警、联锁值不正确。

(3)DCS控制系统远传显示值与实际值不一致。

(4)DCS控制系统报警以及联锁切断违规拆除。

(5)未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部分企业工艺报警分析和处置不及时。主要体现在:

(1)未对工艺报警进行记录,对报警原因不进行分析。

(2)报警台账中无采取的相应处置措施记录。

3、部分企业装卸车工艺操作规程内容不全,可操作性差。主要体现在:

(1)装卸车操作规程普遍缺少对司机、车钥匙、轮档、车辆静置时间等管理要求。

(2)对上部装车初流速缺少控制措施;对现场监护人员无明确要求。

(3)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险特性提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应急处置措施。

(4)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审核许可证中无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检查项。

(5)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险特性提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应急处置措施。

4、部分企业工艺技术管理水平低下,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


(1)制定的工艺安全信息文件不完善,操作规程的内容不全面,操作规程中缺少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紧急停车的安全要求、工艺参数一览表(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值及联锁值)等内容。

(2)设备位号及控制参数设定值与操作规程中描述不一致。

(3)在作业现场未存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未设置工艺卡片。

1、部分企业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主要体现在:

(1)爆炸危险场所的监控摄像头、制冷机等设备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2)部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满足要求,如加氢工艺电机防爆等级为BT4等级,不满足防爆等级要求。

2、部分企业设备综合管理有缺失。主要体现在:

(1)对设备管理认识不足,缺乏统一协调要求。

(2)设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对设备进行预防性检维修的概念。

(3)缺少设备检修计划和方案,缺少对机泵的维护保养要求。

(4)企业的现场设备管理水平不高,管道缺少介质流向、标识。

3、部分企业对平台、护栏、斜梯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护栏平台腐蚀严重或未按照GB4053-2009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

4、部分企业设备管理制度不全面,台账、记录不完善。主要体现在:

(1)未建立与生产紧密相关的《润滑管理制度》《巡检管理制度》《防腐保温管理制度》《泄漏点管理制度》《检维修管理制度》《防腐蚀管理制度》等制度。

(2)未建立易发生泄漏部位的泄漏检测台账、记录。

5、部分企业重点设备设施防腐管理、防泄漏管理不到位,现场设备存在缺陷。主要体现在:

(1)存在易腐蚀的储罐未制定全面检查周期计划。

(2)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设置单阀,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3)腐蚀性机泵、储罐周边地面未防腐,涉及腐蚀性物料管线阀门未设置防喷溅罩等措施。

(4)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未采用密闭采样器,其残液未采用密闭排入专用收集系统,防火堤有裂缝等。

(5)泵、阀门填料有泄漏。

6、部分企业安全阀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安全阀的根部阀无铅封或铅封损坏;溶剂罐区储罐安全阀前截止阀未设锁定措施、未设置“禁止关闭”标志。

(2)环氧乙烷计量罐、反应釜安全阀底部未设置爆破片,安全阀出口管道未充氮。

(3)安全阀放空管高度不满足要求。

1、企业电工特种作业取证不全,缺少高压电工作业或防爆电气作业。主要体现在:

部分企业涉及高压及防爆电气类作业,但企业内未配备相关电气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也较少。

2、电气设备接地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电机外壳接地不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的规定。

(2)非金属储罐、循环水冷却塔未设置防雷接地,不符合《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2011(2022年版)的规定。

(3)涉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法兰跨接不全,车间内部分接地线脱落。

1、部分企业仪表相关记录不健全。主要体现在:

(1)企业无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

(2)储罐液位高、低限报警的逻辑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

(3)未建立回路投用前测试相关记录。

(4)仪表报警和响应处置记录表中报警类别和处置情况填写不具体,如2019年11月610车间多次出现1期HT氮封压力低限报警,处理方式为加强巡检,未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2、部分企业电气仪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自动化仪表管理制度无DCS变更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2)未提供安全仪表系统评估报告。

(3)虽然建立了仪表巡检记录,但巡检频次不足。

(4)未提供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检修记录表单。

(5)虽然设置了DCS控制系统,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未设置联锁标志警示牌。

(6)自控联锁未设置权限,随意摘除,未办理相应联锁摘除作业票。

(7)重大危险源罐区DCS系统未设置报警值及连锁;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8)现场控制器系统中设置的高低液位报警、高高低低液位联锁进出料切断阀与储罐PID不符。

3、部分企业设置了安全仪表系统,但未提供安全仪表功能的功能性和完整性分级记录,未提供SIL等级验证报告。


4、部分企业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现场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未对现场报警器进行有效固定。

(2)报警器报警灯锈蚀严重、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3)报警仪线路故障,信号未连接至气体报警仪控制器。

(4)进入可燃、有毒气体的区域内的人员未佩戴便携式检测仪。

5、部分企业压力表无上下限标识及检验标志或压力表量程选型不当。主要体现在:
(1)蒸汽缓冲罐、仪表气缓冲罐等未设置压力表上下限标识及检验标志。

(2)压力表所标上限低于实际操作压力。

1、部分企业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

(1)企业仅提供了公司级的应急指挥系统,未提供成立车间级指挥系统相关材料,缺少车间级指挥人员的职责,应急指挥系统缺失。

(2)企业仅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制定现场处置卡。

(3)企业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无《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建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但该制度侧重储备管理,无检查、维护管理相关内容。

2、部分企业应急器材配备不足。主要体现在:

部分岗位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或应急器材数量不足,缺少防爆手电、对讲机、便携式气体报警仪等应急救援器材。

3、部分企业应急器材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应急救援器材现场摆放混乱。

(2)应急器材维护保养不全,缺少部分应急器材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如空气呼吸器应检查气瓶压力。

(3)现场抽查部分操作人员穿戴空气呼吸器,部分职工不能现场熟练进行穿戴,佩戴空气呼吸器未检查面罩气密性,未检查气瓶余压报警。

4、部分企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消防器材摆放不规范、不科学,影响应急状态下正常使用。

(2)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缺失。

(3)消防栓未编号,未采取防冻措施,未就近配置消防水带、扳手。

(4)灭火器、泡沫液未建立更换记录。

(5)冷却水系统未定期检查、喷嘴未建立除锈排渣记录。

(6)消防水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7)消防报警室未建立报警处置记录。

(8)未提供工艺装置的消防水幕和储罐的水喷淋冷却系统每年定期检查和试用记录。


1、部分企业存在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一致的问题,

如某企业8-DM工艺原设计位于生产车间

2,现位于生产车间1(SR02车间)内,位置发生变化;机修车间现为办公楼,功能发生变化;堆场内建设有氯气库,与原设计专篇总图不一致;总图发生较大变化。

2、部分企业仓库之间间距不足,未按照总图设置防火墙。

3、部分企业存在车间与办公楼之间、储罐与防火堤之间、储罐专用泵与储罐间距以及车间与围墙之间间距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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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开展高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策略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这些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口号,在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中随处可见。然而现实中,不少企业却陷入“排查不停、隐患不减、事故频发”的困境:有的不会排查、盲目整改,有的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忽视管理根源只盯现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生命线”,其质量直接决定企业安全防线的牢固程度。本文结合实践经验,聚焦行业痛点,探讨化工企业如何打破困局,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高质量推进。一、合规底线: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刚性要求隐患排查治理绝非“自选动作”,而是法律法规明确的强制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从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等多维度,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此基础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排查频次、治理流程、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为企业提供了操作指南。更值得警惕的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直接将“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为重大隐患,凸显了这项工作的底线地位,企业一旦触碰,将面临严厉的监管处罚。二、痛点直击: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典型问题梳理行业实践,化工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共性,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导致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落地。(一)重现场轻管理,根源排查缺位不少企业对“隐患”的认知存在局限,片面认为隐患只存在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现场环节,因此排查表全是现场检查项,排查人员直奔现场,对管理层面的漏洞视而不见。曾有专家组为某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企业安全总监反复强调“多查现场、少看资料”,认为设备频繁故障、检修不断的问题根源在现场。但专家组最终查明,问题核心在于管理缺失: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专业管理制度内容空洞,各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设备、工艺等专业现场管理松散。直到此次评估,企业才意识到“排查隐患先查管理”的重要性。(二)雷同隐患反复出现,整改陷入“死局”部分企业天天查、周周查、月月查,内查外查不断,却始终摆脱不了“类似问题反复出现”的困境,陷入“排查不完、治理不完”的循环。究其根源,是整改工作仅停留在“点对点”的表面修复,未做到举一反三。隐患产生的原因是动态的,若不能从一个隐患延伸排查同类问题、深挖产生根源,就无法从根本上杜绝隐患再生。(三)隐患认知模糊,整改盲目无效一些企业未掌握隐患排查的标准要求,不清楚隐患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风险及整改的合规依据,导致整改要么流于表面,要么引发新的问题。例如,个别企业不了解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对探测器安装高度的要求,为应付检查反复调整同一台探测器高度,却始终不符合规范;还有企业在收到“液化烃储罐管线缺少柔性连接”的整改要求后,违规安装金属软管,殊不知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明确禁止液化烃采用软管,盲目整改反而增加了风险。(四)排查质量不高,深层隐患漏判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完整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但台账中的“隐患”多是现场管理不规范、设备卫生差、物品堆放乱等表面问题,真正关乎生产安全的工艺缺陷、设备隐患、电气仪表故障等深层问题却未被排查出来。这种“避重就轻”的排查方式,导致隐患排查失去了核心意义,无法实现风险前置管控。(五)专业协同不足,未实现“专业安全”蜕变当前仍有部分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视为“安全管理部门的专属工作”,其他专业部门参与度极低。大中型企业中,有的综合排查时虽集齐各部门人员,但只有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工作,其他部门人员“打酱油”;有的外部检查后,跟踪验证、复查工作全由安全部门和车间承担,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职责缺失。这种“安全专业单打独斗”的模式,违背了“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无法精准识别各专业领域的深层隐患。(六)重排查轻治理,形式主义严重部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看上去很美”:管理制度全面、排查表格齐全、档案资料完整,完全符合合规要求。但企业核心诉求是“满足检查”,而非“降低风险”,既不深入分析隐患根源,也不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导致排查与治理脱节,隐患长期存在。(七)信息化系统闲置,效率提升乏力不少企业投入资源开发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但实际应用中却“建而不用”;有的系统界面不友好、功能落后,操作起来比线下台账更繁琐,不仅未提升工作效率,反而增加了基层负担,信息化工具的价值无法发挥。三、破局路径:化工企业高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的实现策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高质量发展,需从认知、能力、协同、机制等多维度发力,破解现有痛点,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防控”的转变。(一)强化精准培训,提升核心能力学习是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根本。企业需覆盖主要负责人、专业分管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等全层级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训应结合外部检查隐患清单,按轻重缓急推进:针对外部检查提出的隐患及整改建议,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对应的标准规范条款,彻底搞懂“规范要求是什么、企业现状差在哪、正确整改怎么干”,避免盲目整改和重复犯错。通过“以查促学、以学促改”,让员工真正掌握排查标准和治理方法。(二)推动专业协同,实现“专业安全”转型隐患排查治理绝非安全部门的“独角戏”,需各专业部门协同发力,落实“管业务管安全”。在排查环节,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等部门需按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定期开展本专业专项排查;在治理环节,各专业部门需承担本专业隐患的跟踪、复查责任。对于综合排查或外部检查发现的隐患,牵头部门应先按专业分类,分发至对应专业管理部门(而非直接下发车间),由专业部门分析根源后,组织全企业举一反三整改,并全程跟踪复查,确保整改质量。(三)增强主动意识,扩大排查覆盖面企业不能过度依赖外部检查,需主动构建“点-线-面”的排查体系。例如,当专家指出某车间“安全阀根部阀门未全开、未加铅封”的隐患后,该车间应立即对本车间所有装置开展全面排查,设备管理部门需组织其他车间同步排查同类问题,实现“发现一个隐患、整改一类问题、覆盖全企业范围”。通过主动延伸排查,从“等待专家查隐患”转变为“主动找隐患”,彻底摆脱雷同隐患反复出现的困境。(四)聚焦根源治理,杜绝表面整改根源性整改的核心是深入分析隐患产生的全链条原因。以“安全阀根部阀门隐患”为例,设备管理部门需层层拆解:相关法规标准是否已识别获取?员工是否熟悉标准要求?对应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清晰?制度是否开展了贯彻培训?执行情况是否有检查考核?通过全流程复盘,找到管理漏洞、意识缺失、能力不足等根源问题,针对性制定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健全考核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隐患再生。(五)重视管理隐患,分层精准排查企业需打破“重现场轻管理”的认知,根据层级差异明确排查重点:集团层级应以管理排查为主,重点核查分子公司、专业部门的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职责是否落实,辅以现场检查验证管理成效;分子公司层级需管理与现场并重,同步排查专业管理工作和车间生产现场;车间层级以现场排查为主、管理排查为辅。同时,企业需完善综合排查表,明确列出各专业部门的管理排查内容和车间现场排查内容,避免排查“偏科”,从根源上解决现场问题频发的难题。(六)优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企业需结合自身管理现状,持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将其与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有机整合,优化界面设计和操作流程,提升系统易用性。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隐患排查、上报、整改、复查、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自动统计隐患分布、整改进度等数据,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支撑,真正发挥信息化工具提升效率、强化管控的作用。四、结语化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从来不是“完成表格、应付检查”的形式工作,而是守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核心防线。面对当前存在的认知偏差、专业缺失、形式主义等痛点,企业需切实转变观念,从强化能力、推动协同、主动防控、根源治理等方面发力,将隐患排查治理做深、做细、做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消除隐患、降低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的高质量发展。
化工企业冬季防冻防凝指南
冬季低温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劲敌”——寒潮来袭时,管道冻裂、阀门堵塞、仪表失灵等问题频发,轻则导致非计划停车,重则引发物料泄漏、中毒爆炸等恶性事故。 2021年1月,某石化公司线型聚乙烯装置就因仪表反吹三阀组冻堵,触发循环气压缩机联锁停车,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直接影响生产连续性;更有企业因管道冻裂导致易燃介质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造成惨重损失。 本文结合化工企业设备特性与冬季生产实际,从事故警示、分类防控、应急处置三方面,梳理防冻防凝全链条管理要点,助力企业筑牢冬季安全防线。 一、事故警示:冻凝风险的“隐形破坏力” 冬季冻凝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低温环境+设备缺陷+管理疏漏”的叠加结果。以某石化公司聚乙烯装置停车事故为例,其深层原因值得所有企业警惕: 1.直接诱因:冬季气温降至-17℃极值,仪表反吹三阀组内残留的微量水汽凝结成冰,堵塞引压孔与反吹孔,导致松密度仪表、循环气流量仪表信号失真,触发联锁停车; 2.管理疏漏:装置大修时(夏季)未做好导压管、三阀组的防水保护,残留水汽未彻底吹扫干净;开车后仪表反吹乙烯气量过小,形成“盲端”,残留水汽无法排出,为冬季冻堵埋下隐患。 这类事故暴露的共性问题的是:企业对“低温下微量介质的物理变化”重视不足,对设备死角、盲端的防冻措施落实不到位,最终因小隐患引发大故障。 二、分类施策:四大类设备的精准防冻方案 化工企业设备类型复杂,需针对动设备、静设备、仪表设备、电气设备的不同特性,制定差异化防冻措施,避免“一刀切”式防控。 (一)动设备:防密封失效、防冻裂卡涩 动设备(如泵、压缩机、风机)是生产核心,冬季易因密封液冻凝、轴承润滑不良引发故障,需重点做好三方面: 1.强化日常巡检与维护 定期排查大型机组的轴承温度、密封液罐液位,确保机械密封冲洗线畅通,防止密封液冻凝导致泄漏; 备用泵需按频次盘车(每日至少1次),检查防凝线阀门开度,通过“小流量循环”保持介质流动,避免泵体入口冻堵; 雨雪天气后及时清除设备表面积雪,防止积水结冰压损部件,或融化后渗入电机引发短路。 2.完善保温伴热系统 泵体、压缩机进出口管线需包覆保温层,重点覆盖阀门、法兰等易散热部位; 密封液罐、润滑油箱需设置电伴热或热水伴热,伴热温度控制在介质凝点以上5-10℃,避免油温过低导致黏度骤增、润滑失效。 3.规范停用设备处置 长期停用的动设备需彻底排空物料,用氮气吹扫管线,低点设置盲板隔离; 泵体、压缩机腔体的残留介质需通过排净阀彻底排空,阀门保持微开状态,防止积液冻裂壳体。 (二)静设备:防液位失真、防管线冻胀 静设备(如储罐、换热器、压力容器)及配套管线,冬季易因介质冻凝导致液位计失灵、管道胀裂,需聚焦“保温+排空+安全附件”: 1、安全附件全周期管控 每日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的伴热状态,确保无冻凝、无结晶,压力表量程适配冬季工况(避免因低温导致指针卡涩); 储罐呼吸阀、阻火器需定期疏通,防止积雪覆盖或冻堵导致储罐超压/负压。 2.管线与储罐精准保温 输送易凝介质(如重油、乙二醇)的管线需采用“保温+伴热”双重防护,蒸汽伴热需确保疏水器畅通,电伴热需设置温度监测点(每10米1个); 地下阀门井内的消防管线、排凝管线需排空积水,关闭根部阀后保持排净阀常开,井内可铺设保温棉或设置电伴热,防止井内结冰。 3.停用设备彻底排空 换热器、分离器等停用后,需通过低点排凝阀排空壳程、管程介质,必要时用蒸汽吹扫; 常压储罐若储存低凝点介质(如柴油),需投用罐壁伴热系统,控制罐内温度高于介质凝点3℃以上,防止物料分层冻凝。 (三)仪表设备:防信号失真、防阀门卡堵 仪表是“生产眼睛”,冬季因仪表风带水、引压管冻堵导致的故障占比超40%,需从“气源+管线+防护”三端发力: 1.严控仪表风质量 每日对仪表风总管、分支管线的排凝阀进行小开度排放(每次10-15秒),检查滤杯内是否带水,防止水分析出后冻堵8mm以下的导压管; 仪表风系统需单独供气,避免与工艺蒸汽系统连通,防止工艺介质窜入仪表管线。 2.强化仪表管线防护 引压管、液位计毛细管需包覆保温层,伴热蒸汽采用独立系统,温度控制在15-25℃,避免超温导致介质汽化或低温冻凝; 控制阀、电磁阀的进线口、排气孔需加装防水帽,雨雪天气后及时检查是否进水,防止结冰导致阀门无法动作。 3.规范防冻液管: 隔离液系统需使用合格防冻液(如乙二醇水溶液),定期检测浓度(冬季浓度不低于40%),防止防冻液失效导致隔离液冻凝; 储罐液位计若采用差压式,需定期检查隔离液罐液位,不足时及时补充,避免引压管内介质直接接触低温环境。 (四)电气设备:防绝缘下降、防部件冻脆 电气设备(如变压器、配电柜、户外开关)冬季易因受潮结冰导致绝缘失效,需重点做好“防雨雪侵入+防油位异常”: 1.设备本体检查 每周检查变压器、开关的油位,确保油位在“冬季刻度线”以上,防止油温过低导致油位下降、绝缘性能降低; 户外开关机构箱、端子箱需封闭完好,箱内放置干燥剂,底部加装防水沿,防止雨雪渗入结冰。 2.配电室与线路防护 配电室门窗玻璃破损需及时更换,墙面、地面的孔洞用防火泥封堵,防止冷空气侵入导致室内温度过低; 裸露母线、电缆接头需包覆绝缘套,雨雪后及时清除积雪,避免结冰导致短路。 3.应急电源保障 备用发电机需每周启动1次(空载运行30分钟),检查油箱燃油标号(冬季需使用-10#或-20#柴油),防止燃油冻凝无法启动。 三、科学处置:冻堵后的应急操作规范 即便做好预防,仍可能出现局部冻堵,此时处置不当易引发二次事故(如设备开裂、介质喷出),需遵循“隔离+缓慢+适配”原则: (一)处置前必做的3项准备 1.风险评估:检查冻堵设备、管线是否有开裂痕迹,阀门开关状态是否正常,避免解冻后介质泄漏; 2.系统隔离:关闭冻堵管线的上下游阀门,必要时加装盲板,切断与其他系统的连接; 3.物资准备:备好低温蒸汽软管、测温枪、防爆工具,若涉及有毒有害介质,需准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泄漏应急处置包。 (二)差异化解冻方法 1.小设备/短管线(如阀门、仪表引压管) 直接用低温蒸汽(压力≤0.3MPa)缓慢吹扫冻堵部位,吹扫时保持“小流量、间歇性”,避免局部受热过快导致设备开裂; 有保温层的需先拆除局部保温,吹扫后及时恢复,防止二次冻堵。 2.大设备/长管线(如储罐、换热器) 采用“临时伴热+保温”方式,用金属软管沿管线铺设临时蒸汽伴热,外包保温棉缓慢升温,每小时温升不超过20℃; 若设备可拆解(如小型阀门、仪表),可拆至室内(温度≥5℃)自然解冻,禁止用明火或电加热直接烘烤。 (三)处置后关键验证 解冻后需检查设备运行状态: 1.仪表设备需对比现场与远传数据,确认信号正常; 2.管线、阀门需通过小流量试通,观察压力、流量是否稳定,防止解冻后杂质堵塞阀芯; 3.若冻堵涉及易燃介质,需检测周边可燃气体浓度,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操作。 四、结语:防冻防凝需“以防为主,以管为要” 化工企业冬季防冻防凝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贯穿生产全周期的系统工程。企业需摒弃“侥幸心理”,从三方面夯实基础: 制度层面:制定《冬季防冻防凝专项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将巡检频次、伴热温度、排凝要求等量化为考核指标; 人员层面:开展冬季防冻专项培训,重点讲解介质凝点特性、冻堵处置流程,确保一线员工“懂风险、会操作、能应急”; 技术层面:对往年易冻堵部位加装温度监测、报警装置,通过数字化手段实时监控伴热系统运行状态,实现“早预警、早处置”。 唯有将防冻措施落实到每一台设备、每一段管线、每一个操作环节,才能真正抵御冬季低温风险,保障化工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习惯性违章”根源分析和防范对策
在企业安全生产领域,有一种隐患比显性风险更隐蔽、更顽固,那就是“习惯性违章”。它源于长期形成的不良操作习惯,看似是“省时省力”的小操作,实则是触发安全事故的“隐形杀手”。 无数惨痛的事故案例证明,90%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都与习惯性违章息息相关——动火作业省略审批流程、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有限空间作业未检测气体就贸然进入……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习惯性”操作,往往会在瞬间将安全防线撕开缺口,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因此,认清习惯性违章的真面目,深挖其成因,构建全方位防范体系,是企业守护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 一、直面隐患:习惯性违章的五大类型与具体表现 习惯性违章并非杂乱无章,按其性质可分为流程类、管理类、技术类、防护类、纪律性五大类,每一类都潜藏着不同的安全风险,覆盖生产作业全流程。 (一)流程类违章:漠视规则的“捷径思维” 这类违章多因企业作业流程繁琐、培训不到位或监督缺失导致,核心是员工为图省事跳过规范流程。常见表现包括:动火作业不走审批程序私自开工;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安全性就直接上手;电气焊作业不清理周边易燃物、不配备灭火器材;让设备带故障运行却不及时报修;动火后不检查余火就擅自离开;上下交叉作业不采取防护隔离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未做气体检测就进入等。 这类违章直接打破了作业的安全前置条件,将风险直接暴露在操作全过程。 (二)管理类违章:制度悬空的“监管盲区” 根源在于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监督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要求无法落地。具体表现为:员工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或从事特种作业;消防通道被车辆、物品堵塞;物料堆放杂乱无章、超高超宽易倒塌;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分类存放出现混存;配电箱、配电柜周围堆放杂物影响操作检修;消防设施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安全警示标识损坏、缺失不及时更换;粉尘、毒物作业场所通风设施未开启或损坏;车间物料输送通道不畅通;用普通塑料桶盛装汽油等易燃易爆液体;车间内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疏散等。管理类违章如同安全生产的“蚁穴”,长期积累终将溃堤。 (三)技术类违章:经验主义的“操作偏差” 多因技术规程不科学、员工教育不足引发,核心是依赖经验而非规范操作。常见行为有:不按工艺参数和流程操作,凭经验随意调整;设备运行时用手代替工具清理运转部位杂物;不使用安全装置,或用手进入危险区域送料取料;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机械加工时未停机就测量工件尺寸;气瓶使用未保持安全距离、未采取防倾倒措施;临时用电线路随意拖拉不固定防护;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过多或绝缘破损不处理;氧气、乙炔胶管老化龟裂仍继续使用;砂轮机防护装置不全仍违规操作等。 技术类违章直接违背了设备运行和工艺操作的科学规律,极易引发设备故障或工艺失控。 (四)防护类违章:漠视生命的“安全失守” 这类违章最为多发,源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防护用品问题或作业环境影响,是对自身安全的极度不负责。具体包括: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牢固;切割作业不戴防护眼镜;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或穿宽松衣物;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噪声环境不戴耳塞耳罩;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接触腐蚀性物质不佩戴防护手套、眼镜和围裙;粉尘环境不戴防尘口罩或使用失效口罩;焊接作业不用专业面罩,仅用墨镜替代;高温环境工作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操作有飞溅物的设备不戴防护面罩;高处作业不穿防滑鞋;放射性场所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等。 个人防护是最后一道安全防线,这类违章相当于主动放弃了生命保障。 (五)纪律性违章:松散懈怠的“责任缺失” 与企业管理文化密切相关,需教育与监督并举才能纠正。主要表现为:上班前饮酒导致工作中精神恍惚;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睡岗;不重视安全培训,缺席或培训时玩手机、打瞌睡;在工作场所嬉笑打闹违反劳动纪律;拖延或拒不执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要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抱有侥幸心理;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一意孤行;在禁烟区偷偷吸烟;图省事不按规定流程安全确认就操作;不学习新的安全规章制度,仍按旧习惯行事等。 纪律性违章会破坏整体安全管理秩序,形成不良示范。 二、深挖根源:习惯性违章背后的多重诱因 习惯性违章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个人心理偏差与企业管理疏漏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捷径思维作祟:部分员工,尤其是青年员工,追求“多快好省”,却误入“投机取巧”的歧途,为节省时间漠视安全措施。 2.危险认知不足:对“看得见”的危险较为警惕,但对潜伏的习惯性违章风险熟视无睹,只关注已发生的事故,忽视未造成恶果的违章行为。 3.侥幸心理主导:因偶然违章未引发事故,就将潜在危险抛之脑后,长期下来形成“违章没事”的错误认知,逐渐养成习惯。 4.盲目自信逞强:部分老员工自恃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认为安全规程是“多余的束缚”,觉得别人不敢违章自己却可以,陷入“艺高人胆大”的误区。 5.认知存在偏差:错误地将不良作业习惯等同于个人“风格”,不认为是违章行为,缺乏基本的安全规则意识。 6.监督缺失放任:认为无领导监督、上级不检查就可以不执行规章,尤其在单兵作业或小团体作业时,容易脱离规则约束。 7.细节意识淡薄:对熟悉的工作环境和流程掉以轻心,认为只需把握主要规程,没必要纠结“细节”和“小事”,殊不知事故多源于细节疏漏。 8.蛮干心理作祟:将冒险蛮干视为“英雄本色”,认为“不高就不用梯子”“低压电打不死人”,无视客观安全风险。 此外,企业层面的管理疏漏也是重要推手:部分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对未造成恶果的习惯性违章姑息迁就,未严格落实教育督导;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严肃处罚和教育,无法纠正员工的错误认知和行为,导致违章行为反复出现。 三、系统破局:习惯性违章的全方位防范对策 破除习惯性违章,不能仅靠“罚”,而需构建“思想引领、制度保障、监督执行、奖惩激励”的全方位体系,实现从“被动约束”到“主动遵守”的转变。 1.狠抓思想教育,筑牢认知防线:“认识不到位,行动就缺位”。要通过安全讲座、事故案例剖析、班组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习惯性违章危害专题教育,让员工深刻认识到“小违章藏大风险”,从思想上摒弃侥幸心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同时强化安全知识普及,提升员工风险辨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遵章守纪成为思想自觉。 2.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行为边界:制定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如《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条例》《反习惯性违章奖惩办法》《岗位反违章实施细则》等,将责任细化到单位、班组、岗位,明确每一项操作的规范要求和违章后果。同时优化作业流程,简化不必要的繁琐环节,让员工“愿意遵章、方便遵章”,从制度上减少违章诱因。 3.强化监督管控,确保措施落地:反习惯性违章需长抓不懈,不能“一阵风”。可推行“岗位安全操作不违章日志”制度,员工每日记录操作情况,由班组、区块验收;建立“每周小结、每月评比、每年总结”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不让任何一处违章“漏网”。 4.健全奖惩机制,强化正向引导:实行“奖惩并重、激励为主”的原则,对长期遵章守纪、无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重奖,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违章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责任班组和个人的责任,不仅要处罚,更要组织其参加再培训,深刻反思整改。通过奖惩分明的导向,让“遵章光荣、违章可耻”深入人心。 5.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凝聚防控合力:反违章能否见效,关键在领导。企业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杜绝违章指挥,为员工树立榜样;同时要切实重视安全管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完善安全保障,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培训教育,以自身行动感召员工,形成“上下同心反违章”的强大凝聚力。 6.完善防护设施,优化作业环境:预防习惯性违章,既要约束人的行为,也要改善客观条件。企业要及时更新、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如加装设备安全联锁、优化通风除尘系统、规范消防设施布局等;同时清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保障通道畅通、物料有序堆放、警示标识清晰,从环境上减少违章操作的可能,为安全操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结语 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毒瘤”,其破除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企业长期坚持、全员参与。 每一次习惯性违章的纵容,都是在为事故埋下隐患;每一次对规范操作的坚守,都是在为生命筑牢防线。 企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每一处违章,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执行等多方面发力,帮助员工摒弃不良习惯,养成遵章守纪的自觉。 唯有如此,才能彻底铲除习惯性违章的土壤,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守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如何整改“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
防火间距是建筑与构筑物之间、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安全缓冲带,其核心作用是阻止火灾蔓延,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这一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规范中均为强制性条款,直接关系到危化品企业、油库、化学品仓库等高危场所的安全生产底线。然而,部分未正规设计、擅自变更厂房仓库用途的企业,常面临防火间距不足的整改难题。本文结合规范要求与行业实操经验,系统拆解四大合规补救方法,助力企业科学化解安全风险。 一、核心前提:明确防火间距的合规底线 防火间距的设定并非“随意划定”,而是根据建筑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介质特性等因素科学计算得出。对于危化品企业而言,甲乙类厂房与其他建筑的最小防火间距通常不小于12米,甲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间距更是要求不小于25米(具体以对应规范为准)。间距不足意味着火灾发生时,火焰、辐射热极易快速蔓延,引发连锁爆炸或扩大事故范围,因此整改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合规优先、风险可控”原则,不得敷衍应付。 二、四大合规补救方法:实操要点与风险防控 (一)加设防火墙/防火门窗:筑牢“隔离屏障” 这是最常用的补救措施,核心是通过耐火性能强的结构,阻断火灾蔓延路径,从而等效满足防火间距要求,需严格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4.1、3.5.1条款: 防火墙的核心要求: 耐火极限达标: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的防火墙耐火极限≥4.00h,其他建筑≥3.00h,且墙体主要构件需提供合规的耐火极限检验报告; 构造完整无缺口:需从地面砌筑至楼板/屋面板,不得留空隙,严禁在墙体中间断开或留有未封闭的孔洞; 结构安全可靠:应直接依托建筑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搭建,确保一侧建筑构件失火坍塌时,防火墙仍能保持稳定。 实操注意事项: 优先采用“新增独立防火墙”方案,避免拆除原有外墙(非结构专业人员无法预判拆除后的结构风险); 防火墙不宜设置开口,确需开门时,必须安装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达标的防火卷帘,且卷帘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确保火灾时自动关闭; 辅助防护措施:可搭配不燃性墙体控制开口面积、设置水幕等,进一步降低火灾蔓延风险,所有消防产品需查验型式检验报告或自愿认证证书。 (二)调整火灾危险性:降低间距要求阈值 火灾危险性越高,对防火间距的要求越严格。通过降低建筑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可同步放宽防火间距的合规标准,该方法需区分厂房与仓库的不同适用规则: 工艺物料替代: 厂房若仅因某一种甲类物料被整体定为甲类,可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用丙丁戊类物料替代该甲类物料,整体火灾危险性随之降低; 甲乙类仓库需清空所有高危险性物料,仅存放丙丁戊类物品,方可调整火灾危险性等级。 局部防火分隔: 仅适用于厂房:若厂房仅局部区域火灾危险性较高(如甲类操作间),可对该区域采取独立防火分隔(如设置防火墙、甲级防火门),阻断风险蔓延,整体厂房可按较低火灾危险性管控; 仓库禁止此操作:无论高危险性物料占地面积多大,只要仓库内存放甲乙类等高危物品,整个仓库均需按最高火灾危险性定级(如仓库5%区域存放乙醇,即整体定为甲类)。 变更建筑用途:将原有高危用途建筑(如化学品储存)变更为非易燃易爆用途(如办公、辅助用房),从根源降低火灾风险等级。 (三)停用相关建筑:消除风险源关联 若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法整改,可采取停用间距不足的其中一栋建筑的方式,切断火灾蔓延的关联路径。需注意,该方法无明确规范支持,需满足严格的风险控制条件,且需经专家或监管部门认可: 停用建筑的核心要求: 建筑构件达标:所有构件需为不燃性材料,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彻底清空隔离:清空建筑内所有物品、设备,严禁人员在内作业、休息,不得变相用于生产存储; 切断风险介质:除必要消防电源外,彻底切断生产用电、燃气燃油管道、物料输送管线,避免残留介质引发次生风险。 特殊场景处理:若间距不足涉及外部民用建筑或其他企业厂房,需与产权方协商,通过租赁停用或拆除的方式解决,但需防范“协商作假应付检查”的风险,仅在无其他整改路径时采用。 (四)拆除建筑:最后的合规选择 拆除间距不足的建筑是最直接、最省心的方法,可彻底消除防火间距不合规的问题,但因涉及资产损失和生产调整,仅建议作为最后补救手段: 优先拆除次要建筑:优先拆除非核心生产、存储用途的建筑,减少对正常生产的影响; 拆除后风险评估:拆除过程中需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避免施工引发安全事故;拆除完成后,需重新核算剩余建筑的防火间距,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三、整改核心原则与注意事项 拒绝“形式化整改”:严禁用普通砌体墙冒充防火墙、未清空物料即声称“停用”等违规操作,此类行为不仅无法通过监管检查,还会埋下更大安全隐患; 依托专业力量:整改前需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涉及结构改造、防火分隔的施工需由专业队伍实施,确保整改质量符合规范; 动态风险管控:整改期间需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在间距不足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料,必要时暂停相关区域生产作业; 留存整改档案:完整保存整改方案、设计图纸、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验收报告等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核查。 四、结语 防火间距不足的整改,核心是“要么物理隔离,要么降低风险,要么消除关联”,最终目标是确保火灾发生时风险可控。企业需摒弃侥幸心理,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整改方案,切不可为节省成本而违规操作。若确无常规整改路径,需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在专家指导下制定特殊防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