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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提升承包商安全绩效

“习惯性违章”根源分析和防范对策
2026-01-21 15:59:11

在企业安全生产领域,有一种隐患比显性风险更隐蔽、更顽固,那就是“习惯性违章”。它源于长期形成的不良操作习惯,看似是“省时省力”的小操作,实则是触发安全事故的“隐形杀手”。

无数惨痛的事故案例证明,90%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都与习惯性违章息息相关——动火作业省略审批流程、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有限空间作业未检测气体就贸然进入……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习惯性”操作,往往会在瞬间将安全防线撕开缺口,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因此,认清习惯性违章的真面目,深挖其成因,构建全方位防范体系,是企业守护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

一、直面隐患:习惯性违章的五大类型与具体表现

习惯性违章并非杂乱无章,按其性质可分为流程类、管理类、技术类、防护类、纪律性五大类,每一类都潜藏着不同的安全风险,覆盖生产作业全流程。

(一)流程类违章:漠视规则的“捷径思维”

这类违章多因企业作业流程繁琐、培训不到位或监督缺失导致,核心是员工为图省事跳过规范流程。常见表现包括:动火作业不走审批程序私自开工;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安全性就直接上手;电气焊作业不清理周边易燃物、不配备灭火器材;让设备带故障运行却不及时报修;动火后不检查余火就擅自离开;上下交叉作业不采取防护隔离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未做气体检测就进入等。

这类违章直接打破了作业的安全前置条件,将风险直接暴露在操作全过程。

(二)管理类违章:制度悬空的“监管盲区”

根源在于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监督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要求无法落地。具体表现为:员工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或从事特种作业;消防通道被车辆、物品堵塞;物料堆放杂乱无章、超高超宽易倒塌;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分类存放出现混存;配电箱、配电柜周围堆放杂物影响操作检修;消防设施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安全警示标识损坏、缺失不及时更换;粉尘、毒物作业场所通风设施未开启或损坏;车间物料输送通道不畅通;用普通塑料桶盛装汽油等易燃易爆液体;车间内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疏散等。管理类违章如同安全生产的“蚁穴”,长期积累终将溃堤。

(三)技术类违章:经验主义的“操作偏差”

多因技术规程不科学、员工教育不足引发,核心是依赖经验而非规范操作。常见行为有:不按工艺参数和流程操作,凭经验随意调整;设备运行时用手代替工具清理运转部位杂物;不使用安全装置,或用手进入危险区域送料取料;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机械加工时未停机就测量工件尺寸;气瓶使用未保持安全距离、未采取防倾倒措施;临时用电线路随意拖拉不固定防护;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过多或绝缘破损不处理;氧气、乙炔胶管老化龟裂仍继续使用;砂轮机防护装置不全仍违规操作等。

技术类违章直接违背了设备运行和工艺操作的科学规律,极易引发设备故障或工艺失控。

(四)防护类违章:漠视生命的“安全失守”

这类违章最为多发,源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防护用品问题或作业环境影响,是对自身安全的极度不负责。具体包括: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牢固;切割作业不戴防护眼镜;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或穿宽松衣物;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噪声环境不戴耳塞耳罩;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接触腐蚀性物质不佩戴防护手套、眼镜和围裙;粉尘环境不戴防尘口罩或使用失效口罩;焊接作业不用专业面罩,仅用墨镜替代;高温环境工作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操作有飞溅物的设备不戴防护面罩;高处作业不穿防滑鞋;放射性场所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等。

个人防护是最后一道安全防线,这类违章相当于主动放弃了生命保障。

(五)纪律性违章:松散懈怠的“责任缺失”

与企业管理文化密切相关,需教育与监督并举才能纠正。主要表现为:上班前饮酒导致工作中精神恍惚;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睡岗;不重视安全培训,缺席或培训时玩手机、打瞌睡;在工作场所嬉笑打闹违反劳动纪律;拖延或拒不执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要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抱有侥幸心理;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一意孤行;在禁烟区偷偷吸烟;图省事不按规定流程安全确认就操作;不学习新的安全规章制度,仍按旧习惯行事等。

纪律性违章会破坏整体安全管理秩序,形成不良示范。

二、深挖根源:习惯性违章背后的多重诱因

习惯性违章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个人心理偏差与企业管理疏漏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 捷径思维作祟:部分员工,尤其是青年员工,追求“多快好省”,却误入“投机取巧”的歧途,为节省时间漠视安全措施。

2. 危险认知不足:对“看得见”的危险较为警惕,但对潜伏的习惯性违章风险熟视无睹,只关注已发生的事故,忽视未造成恶果的违章行为。

3. 侥幸心理主导:因偶然违章未引发事故,就将潜在危险抛之脑后,长期下来形成“违章没事”的错误认知,逐渐养成习惯。

4. 盲目自信逞强:部分老员工自恃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认为安全规程是“多余的束缚”,觉得别人不敢违章自己却可以,陷入“艺高人胆大”的误区。

5. 认知存在偏差:错误地将不良作业习惯等同于个人“风格”,不认为是违章行为,缺乏基本的安全规则意识。

6. 监督缺失放任:认为无领导监督、上级不检查就可以不执行规章,尤其在单兵作业或小团体作业时,容易脱离规则约束。

7. 细节意识淡薄:对熟悉的工作环境和流程掉以轻心,认为只需把握主要规程,没必要纠结“细节”和“小事”,殊不知事故多源于细节疏漏。

8. 蛮干心理作祟:将冒险蛮干视为“英雄本色”,认为“不高就不用梯子”“低压电打不死人”,无视客观安全风险。

此外,企业层面的管理疏漏也是重要推手:部分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对未造成恶果的习惯性违章姑息迁就,未严格落实教育督导;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严肃处罚和教育,无法纠正员工的错误认知和行为,导致违章行为反复出现。

三、系统破局:习惯性违章的全方位防范对策

破除习惯性违章,不能仅靠“罚”,而需构建“思想引领、制度保障、监督执行、奖惩激励”的全方位体系,实现从“被动约束”到“主动遵守”的转变。

1. 狠抓思想教育,筑牢认知防线:“认识不到位,行动就缺位”。要通过安全讲座、事故案例剖析、班组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习惯性违章危害专题教育,让员工深刻认识到“小违章藏大风险”,从思想上摒弃侥幸心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同时强化安全知识普及,提升员工风险辨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遵章守纪成为思想自觉。

2. 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行为边界:制定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如《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条例》《反习惯性违章奖惩办法》《岗位反违章实施细则》等,将责任细化到单位、班组、岗位,明确每一项操作的规范要求和违章后果。同时优化作业流程,简化不必要的繁琐环节,让员工“愿意遵章、方便遵章”,从制度上减少违章诱因。

3. 强化监督管控,确保措施落地:反习惯性违章需长抓不懈,不能“一阵风”。可推行“岗位安全操作不违章日志”制度,员工每日记录操作情况,由班组、区块验收;建立“每周小结、每月评比、每年总结”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不让任何一处违章“漏网”。

4. 健全奖惩机制,强化正向引导:实行“奖惩并重、激励为主”的原则,对长期遵章守纪、无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重奖,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违章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责任班组和个人的责任,不仅要处罚,更要组织其参加再培训,深刻反思整改。通过奖惩分明的导向,让“遵章光荣、违章可耻”深入人心。

5. 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凝聚防控合力:反违章能否见效,关键在领导。企业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杜绝违章指挥,为员工树立榜样;同时要切实重视安全管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完善安全保障,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培训教育,以自身行动感召员工,形成“上下同心反违章”的强大凝聚力。

6. 完善防护设施,优化作业环境:预防习惯性违章,既要约束人的行为,也要改善客观条件。企业要及时更新、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如加装设备安全联锁、优化通风除尘系统、规范消防设施布局等;同时清理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保障通道畅通、物料有序堆放、警示标识清晰,从环境上减少违章操作的可能,为安全操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结语

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毒瘤”,其破除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企业长期坚持、全员参与。

每一次习惯性违章的纵容,都是在为事故埋下隐患;每一次对规范操作的坚守,都是在为生命筑牢防线。

企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每一处违章,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执行等多方面发力,帮助员工摒弃不良习惯,养成遵章守纪的自觉。

唯有如此,才能彻底铲除习惯性违章的土壤,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守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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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阀”设置的依据和规范要求
在化工生产中,阀门作为管道系统的“安全关口”,直接关系到介质泄漏防控与生产安全。对于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或高压工况的管道,双阀设置是降低泄漏风险的关键措施。但实际应用中,企业常因不清楚设置标准、掌握不好设置方法,导致双阀形同虚设或过度配置。本文结合核心标准规范与行业实践,系统解读双阀设置的依据、科学方法及常见疑问,为化工企业提供实操参考。一、双阀设置的核心标准依据双阀设置的要求主要源于3部核心文件,不同文件的适用范围与具体规定各有侧重,企业需精准对照执行:(一)《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2011)作为行业专用核心标准,其对双阀设置的要求最为具体,且多为强制性规定(用词“应”):1.极度危害介质管道的放空或放净必须设置双阀,且排放介质需排入密闭回收系统;2.高度危害介质管道的放空或放净宜设置双阀,若仅设单阀,需配套加装盲板和法兰盖;3.高压管道的放空或放净必须设置双阀,单阀配置需补充盲板或法兰盖;4.连续操作的可燃气体管道低点放净必须设置双阀,排放液体需接入密闭系统;仅开停工时使用的可燃气体放净管,可设单阀,但需加丝堵、管帽或法兰盖;5.可燃液体及蒸汽管道单阀放净时,端头需加装丝堵、管帽或法兰盖。(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该文件从泄漏防控全局出发,要求更具通用性: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部位设计时,需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或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未限定介质类型,理论上适用于所有介质管线。(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整合了前两项文件要求,明确排查依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和管线,其排放口、采样口等部位需通过双阀、盲板等措施防控泄漏,缩小了94号文的适用范围,仅针对高风险介质。注:后续危化品重点县检查、重大危险源管控等相关文件,均以78号文要求为基准,企业需优先对照执行高风险介质管线的双阀配置。二、双阀的科学设置方法:理清三个核心关系双阀设置并非简单“装两个阀门”,需理顺启闭操作、物理位置、阀门类型三大关系,才能真正发挥双重防护作用:(一)启闭操作关系:“前端隔离+末端操作”更稳妥双阀的启闭逻辑直接影响故障处置效率,推荐采用“前端常闭隔离阀+末端操作阀”的乙方案:乙方案:前端阀门1常闭(起隔离作用),末端阀门2为操作阀(日常启闭);当阀门2故障内漏时,可关闭阀门1实现盲板隔离,安全更换故障阀门;甲方案(不推荐):前端阀门1常开,末端阀门2为操作阀;若阀门1故障无法关闭,末端阀门2常开时形同虚设,内漏风险大幅上升,失去双阀防护意义。核心原则:始终保留一个可快速操作的隔离阀,确保单阀故障时能及时切断介质通道。(二)物理位置关系:间距≤1m更安全双阀的安装距离需兼顾介质残留处理与应急操作效率:推荐方案(间距≤1m):两阀紧邻安装,中间管道短甚至无冗余管道,阀门维修时残存介质少,处理便捷且安全风险低;应急状态下可快速切换操作两个阀门,避免延误处置时机;不推荐方案(间距≥10m):两阀距离过远,中间管道残存介质多,维修时处置难度大;单阀故障时,操作人员需远距离切换阀门,可能延误应急处置。注意:带支路的管道配置中,仅“一分为二”的支路布局可视为有效双阀;“二合一”的汇合布局因无法实现独立隔离,不能算作合规双阀配置。(三)阀门类型关系:按排放方式精准选型阀门类型需根据排放方式(对空排放/密闭排放)和工况需求选择,常用组合如下:1.正常对空排放:选用“闸阀+闸阀/球阀”,满足常规启闭需求;2.需快速启闭的对空排放:选用“闸阀+球阀”,球阀启闭速度快,适配应急场景;3.正常密闭排放:选用“闸阀+闸阀/球阀”,确保介质稳定输送至回收系统;4.禁止倒串的密闭排放:选用“闸阀+单向阀+闸阀/球阀”,单向阀可防止密闭系统内介质倒灌,双重防护更可靠。核心原则:优先选择密封性能好、操作便捷的阀门类型,避免因阀门选型不当导致内漏。三、常见疑问解答:避开双阀设置误区(一)所有管线都必须设置双阀吗?并非如此。根据78号文要求,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管线需优先配置双阀;无毒无害介质(如冷却水、脱盐水)的排放口、采样口,可通过加装丝堵、管帽等措施替代双阀,无需过度配置。(二)双阀故障风险高,是否需要设置三阀组?不推荐。流程工业中双阀同时故障的概率极低,设置三阀组会大幅增加建设成本和维护负担,属于资源浪费。企业更应通过定期维护、故障预警等措施,保障双阀正常运行,而非单纯增加阀门数量。(三)非排放类管线需要设置双阀吗?需要。除排放、采样管线外,混合、注剂、加药、吹扫、蒸煮等非排放管线,若存在介质内漏或倒串风险,也需设置双阀。这类管线设置双阀的核心目的是防止介质倒串,与排放管线“防泄漏”的初衷有所区别,但防护逻辑一致。(四)不方便装双阀时,有替代方案吗?有。根据SH3012-2011和94号文要求,可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等措施实现等效防护。例如,空间狭窄的管线无法安装两个阀门时,可设单阀+可拆卸盲板,检修时关闭单阀、加装盲板,同样能达到隔离防护效果。四、结语双阀设置是化工企业泄漏防控的重要手段,其核心是“合规适配、实用有效”。企业需严格对照SH3012-2011、78号文等核心标准,根据介质危害程度、管道压力、工况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双阀配置场景;同时理清启闭逻辑、安装间距、阀门类型三大关键,避免形式化配置。通过标准化设置、常态化维护,让双阀真正成为管道系统的“双重安全屏障”,从源头降低介质泄漏风险,保障生产安全。
防雷安全红线不可碰!危化品企业七项重大隐患判定与防控指南
油库、危化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因储存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一旦遭遇雷电灾害,极易引发爆炸、火灾、有毒气体泄漏等重特大事故,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日,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为这类高风险场所精准识别、消除防雷安全隐患提供了明确依据。本文结合《标准》要求与危化品企业实际,深度解读七项重大事故隐患,拆解防控要点,助力企业筑牢防雷安全防线。一、《标准》核心背景与适用范围《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通过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雷电引发的安全事故。其适用范围涵盖: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需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建(构)筑物、设施;雷电风险高且无防雷标准规范、需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对于危化品企业而言,防雷安全绝非“附加项”,而是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必答题”,《标准》明确的七项重大事故隐患,更是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二、七项重大事故隐患深度解读与风险警示(一)未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判定要点企业未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防雷安全岗位责任清单,未将防雷安全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风险危害防雷安全责任悬空,出现“人人有责却人人无责”的管理真空,导致防雷工作缺乏统筹规划、执行乏力,隐患长期得不到排查治理。典型场景某危化品仓库未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责任人,暴雨雷电天气时无人专项检查防雷装置状态,最终因防雷接地装置松动失效,雷电击中储罐引发爆炸。(二)未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判定要点企业虽制定了防雷安全制度,但未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或未遵守国家防雷安全强制性标准(如《建筑物防雷设计标准》GB50057-2010、《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风险危害制度沦为“一纸空文”,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无法有效抵御雷电侵袭。例如,危化品储罐防雷接地电阻超标,雷电击中时无法快速导泄雷电流,易引发电位差击穿或静电火花。典型场景某油库为节省成本,未按标准要求对储罐区防雷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仍沿用老旧接地系统,接地电阻远超10Ω的标准限值,雷电天气时储罐外壳静电积聚,引燃挥发的油气。(三)雷电防护装置设计、验收不合规判定要点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即施工;或施工完成后未经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风险危害防雷装置“先天不足”,设计方案未充分考虑场所风险特性(如介质爆炸极限、储罐布局等),施工质量无法保障,投入使用后易在雷电天气失效。典型场景某新建危化品仓库在防雷装置设计未通过审核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因设计遗漏了罐区与周边建筑物的防雷间距要求,投入使用后遭遇雷电时,雷电通过感应方式引燃仓库内化学品。(四)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弄虚作假判定要点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阶段提供虚假设计资料、隐瞒场所真实风险;施工阶段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如用普通钢材替代防雷专用钢材)、未按设计方案施工。风险危害防雷装置看似“合规”,实则不具备防护能力,形成“隐形隐患”,一旦遭遇雷电,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且事故后追溯难度大。典型场景某化工企业在防雷接地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用细径镀锌铁丝替代规定的扁钢作为接地体,且未按设计要求深埋,验收时通过虚假检测数据蒙混过关,最终因接地体锈蚀断裂,雷电天气引发设备损坏和化学品泄漏。(五)未采取有效防雷措施或防雷装置失效判定要点未按国家相关标准配置防雷装置(如直击雷防护装置、感应雷防护装置、接地装置等);或已安装的防雷装置因老化、腐蚀、损坏等原因失去防护功能。风险危害场所完全暴露在雷电风险中,或防雷装置形同虚设,雷电直接击中建筑物、设备,或引发感应雷、雷电波侵入,引燃易燃易爆介质。典型场景某危化品储罐区因长期未维护,防雷接闪器锈蚀严重、接地引线断裂,且未安装雷电感应防护装置,雷电天气时,感应雷引发储罐内气相空间爆炸。(六)未执行定期检测制度或检测不合格未整改判定要点未按规定频次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危化品企业通常需每年检测一次,雷电多发区或环境恶劣场所需增加频次);或检测发现隐患后,未按要求限期整改。风险危害防雷装置的潜在缺陷无法及时发现,随着时间推移,缺陷逐渐扩大导致装置失效,而企业未察觉,最终在雷电天气触发事故。典型场景某油库连续三年未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接地装置因土壤腐蚀出现多处断点,某次强雷电天气时,雷电流无法有效导泄,击穿储罐密封件,导致汽油泄漏引发火灾。(七)委托无资质或低资质单位开展检测判定要点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或委托无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风险危害检测数据不准确、不客观,无法真实反映防雷装置状态,企业基于虚假数据判断安全状况,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典型场景某小型危化品企业为节省检测费用,委托一家无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该机构未开展实际检测即出具“合格”报告,企业未发现储罐区防雷接地电阻超标问题,雷电天气引发爆炸事故。三、危化品企业防雷安全防控关键措施针对《标准》明确的七项重大事故隐患,危化品企业需从“责任、设计、施工、检测、维护”全链条入手,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防雷安全。(一)健全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1.将防雷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分解岗位责任,制定全员防雷安全岗位责任清单;2.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将防雷安全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雷电灾害应急演练。(二)严守设计施工规范,筑牢先天防线1.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防雷装置设计,设计方案需充分考虑场所风险特性、介质危险特性、周边环境等因素,设计完成后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审核不合格不得施工;2.选择具备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详细施工合同,明确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监督,严禁偷工减料、擅自变更设计方案;3.施工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三)强化日常维护,确保装置有效1.建立雷电防护装置台账,详细记录装置型号、安装时间、维护记录、检测报告等信息;2.加强日常巡检,重点检查接闪器、接地引线、接地体等是否存在锈蚀、断裂、松动、移位等问题,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对处于腐蚀环境(如化工园区、沿海地区)的防雷装置,采取防腐措施(如涂刷防腐涂料、选用耐腐蚀材料),缩短维护周期。(四)规范检测管理,闭环整改隐患1.严格执行定期检测制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测,雷电多发区、环境恶劣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2.对检测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核,确保形成闭环管理;3.严禁委托无资质、低资质单位检测,不得伪造、篡改检测报告。(五)强化应急处置,降低事故损失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预警信息,预警期间停止室外作业,关闭不必要的设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2.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如灭火器、堵漏器材、防毒面具等),定期检查物资有效性;3.开展雷电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结语雷电灾害虽具有突发性,但并非不可防范。《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出台,为危化品企业防雷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标尺”。企业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摒弃侥幸心理,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从责任落实、设计施工、日常维护、定期检测等各个环节筑牢防雷安全防线。唯有将防雷安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才能有效防范雷电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